神经症或躯体化症状:药物加心理疏导1+1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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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闵宝权 | 浏览:4212 | 日期:2017-06-15 14:12 |
核心观点:
当某人的症状多于4种时,持续时间大于2周时,就要考虑是否属于神经症或躯体化症状(功能性或心理性)的可能(各种检查又都大致正常的)。
医患双方应谨记:在考虑神经症的可能时,应尽量先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可能;反过来讲在多种检查和化验均不能发现异常时,当各种症状不能用器质性疾病或常识解释不了时,应考虑是否有神经症或躯体化症状的可能,不必再执迷于重复各种检查化验。
主要内容:
第一节、神经症的分类和特点
第二节、神经症的形成机理,有哪些症状?
第三节、神经症80-90%为何去了综合医院(空间不够,省略)
第四节、但神经症识别率为何比较低下?(空间不够,省略)
第五节、神经症的出路:对症服药,加心理疏导